“以后咱们还是好邻居!”6月4日上午,在河南省汝州人民法院执行局郭天立法官的办公室里,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申某的手握在了一起,这起案件的执结可谓一波三折。
这是一起因打井引起的纠纷,胡某将自己承揽的项目分包给申某,申某找到王某为其帮工,因操作设备故障,王某脚趾被挤伤定残六级。案件经一审、再审、再审后又上诉,终审判决申某赔偿王某70000元,后申请人立案申请执行。
案件分到郭天立法官手中后,郭天立看着王某残断的脚趾和精神上饱受折磨的申某,决心促成该案和解。但由于双方的积怨很深,都不让步。郭天立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从邻里关系、法理人情、后果影响等各方面向当事人明法析理,五次召集双方在一起协商,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