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汝州法院采取措施清理和消化两类案件

发布时间:2011-06-21 19:05:16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 汝州法院借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之机,采取强力措施,清理和消化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超审限案件。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审管办。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协调,确保案件清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摸底排查。对全院的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清查两类案件,主要是“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超审限案件”。

      

    三、对症采取措施。找准案件长期未结的症结,特别是对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对症下药,逐案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在合理时间内审结。对因鉴定、审计、评估、公告、检察机关阅卷、查证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启动相关跟踪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因调解尚未结案的,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四、加强督办力度。审管办负责跟踪案件的办理进度,定期汇总形成清查案件专项台帐,详细登记案件的立案时间、当事人信息、案由、结案宣判时间、审限变更等相关信息,每月对清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各业务庭室每月定期召开由分管院长参加的审限调度会,承办法官将案件未结原因书面呈报分管院长说明理由,并确定结案期限,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间内结案。

    五、强化责任追究。重点关注中止审理的案件中止事由消失后是否及时恢复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案件无限延长等情形。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案件长期未结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4609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