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诉调巧结合 妙手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06-28 10:10:53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相互和睦、相互体谅,这样才会相处更融洽。邻里纠纷如果只依靠法院的一纸判决,会让邻里感情受到伤害,通过调节解决问题,能够更好地体现法理和情理的统一。近日,舞钢法院就办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老张(化名)和老李(化名)是同村居民,老张家的耕地与老李家的房屋相邻,因老张家耕地地势较低,故一遇阴雨天气,雨水就往老张家的耕地里汇集,但由于相邻的老李家的房屋地势相对较高,故导致老张家耕地里的雨水无法正常排出,为此老张与老李经常发生纠纷,故而老张向舞钢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为了查清案情,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邀请了法院特聘的人民调解员,一同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水方案,最终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民事诉讼中聘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和矛盾纠纷的化解,是舞钢法院今年起实施的最新举措,该项举措实施以来,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无论是在诉前还是在诉讼过程中,均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案就是诉调相结合的完美体现。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0406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