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马上履行义务,可不可以尽快把我从你们公开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的失信名单里删掉……”,6月21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电话。电话里刘某表示自己将一次性缴清12500元工资款,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而在失信名单发布之前,刘某一直处于无法联系状态。
案件申请人蒋某与被执行人平顶山市某餐饮公司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判决生效后,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中,该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公司、家里寻找未果。后法官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里公开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名字也在其中,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在一次性缴清12500元工资款后,法官将刘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被限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也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还会被禁止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车票、高铁车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对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裁判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