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宝丰县公安局驻宝丰县法院执行警务室揭牌成立,宝丰县法院成为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个拥有执行警务室的法院。该警务室设在宝丰县法院,由宝丰县公安民警常驻值守,实现公安与法院执行力量的“无缝对接”。
宝丰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沈伟轩说,执行警务室的设立,对基层法院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破解“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等执行难题是有力的“助攻”,能够有效推动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今年,宝丰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7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0.01%;结案655件,同比上升47.86%,结案标的额4.45亿元,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33人次,将801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起到了震慑作用。
为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宝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同时,宝丰县法院自我加压,强力推进,层层签订执行工作责任书,分设五个执行中队,根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为执行工作强化人力物力,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工作动态日通报制度,使执行工作天天有进度、周周有进展,多举措推动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