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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传票 开庭前代儿速还钱

  发布时间:2018-07-26 15:16:31


    7月25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母亲,在正式确定的开庭日前,主动来到鲁山县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将5000元案件款交到承办法官手上,承办法官当即通知案件原告魏某迅速赶来领取,最终案件以原告主动撤诉结案。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魏某是南阳邓州人,被告周某是鲁山县人,两人在外地打工时认识的,两人比较投缘,平时关系也不错。2015年3月被告周某提出向原告魏某借款50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借条,原本约定的是一个月偿还,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魏某却无法与周某取得联系。今年7月中旬,魏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原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却为了几千元打起了官司。承办法官在7月20日前后多次到周某家中送达传票,才见到周某的母亲,并得知周某一直不在家中,就连作为母亲的杨某有时也联系不上他。法官耐心的将案件详情告知了被告母亲,并希望她想办法联系周某。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7月25日上午,杨某便主动替儿子周某来还钱了。杨某说,儿子和魏某一直是不错的朋友,之前还到家里做过客,现在年轻人出来打工挣钱确实不容易,自己的儿子年轻不懂事,借钱不还本就不该,是自己对魏某平时管教的不严,同时,也担心儿子因为吃官司出现信用方面的问题,在尝试多种联系方式才与周某核实了情况后,便作出替儿子还债的决定,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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