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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喝酒了 教训太深刻了

  发布时间:2018-07-27 09:46:15


    人人都知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道理,但总有人会抱着侥幸心理。2018年6月11日晚,于某与朋友一起吃饭,酒足饭饱之后,认为自己没有喝醉,便开车回家。开了没多远车辆冲上路道牙,此时有群众上前劝阻不要醉酒开车,让其给家人打电话。于某不听劝阻,反怪他人多管闲事,继续开车行驶,谁知又掉入路边台阶下。周围群众电话报警,公安民警到现场将于某带走。后经鉴定,于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88.74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将于某刑事拘留。经查还发现,于某在2016年1月7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舞钢法院审理认为,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288.74mg/100ml,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于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应当从重处罚;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可对其从轻处罚。2018年7月25日,舞钢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于某明确表示不上诉,认罪伏法。于某对自己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坚决不再喝酒了,教训太深刻了”。

    法官提醒:炎炎夏日来临之际,约上三五挚友“花生毛豆小龙虾,啤酒烤肉炒花甲”无疑是人生一大乐事,但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后,您也可以选择打车、代驾、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行,切莫一时贪杯铸成大错,最后悔恨莫及。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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