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在法院设立执行警务室,由县公安民警常驻值守,将实现公安与法院执行力量的‘无缝对接’。”7月30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李明告诉记者。
近日,宝丰县公安局驻宝丰县法院执行警务室揭牌成立。宝丰县法院成为全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具有执行警务室的法院,这对于基层法院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破解“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等执行难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将起到推动作用。
据了解,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宝丰县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为执行工作强化人力物力,并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工作动态日通报制度。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宝丰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7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0.01%;结案655件,同比上升47.86%,结案标的额4.45亿元,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33人次。
“宝丰县法院执行警务室的设立,是宝丰县法院与宝丰县公安局联动形式的进一步具体化,旨在加强联合惩戒,推动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井慧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