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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村干部借钱不还 强制措施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08-02 16:57:48


    酷暑喧嚣,溽热难耐,而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热度持续同步升温。7月30日,执行法官冒着高温酷暑,将一妄图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曹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翌日被执行人曹某的家属将案件款7万元送到汝州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手里,案件圆满执结。

    2015年,被执行人曹某分两次从马某借款7万元,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曹某并没有依约偿还借款及利息。后在马某的催促下,曹某偿还了部分利息,此后再无偿还分文。2017年12月,汝州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曹某于2018年4月21日前支付原告本金7万元及剩余利息。调解书生效后,曹某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依马某的申请进入了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承办该案件后,首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曹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没有财产。法官也多次前往曹某所在的某乡镇查访,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曹某系某村的村干部。多次与曹某电话联系,曹某每次都承诺两三天内将案件款拿过来,多个两三天过去了,曹某依然没有现身。

    法官针对曹某恶意拖延躲避执行的行为,决定对曹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其家人考虑到曹某是村干部,怕被拘留后影响不好,翌日将全部案件款送到法院执行局,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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