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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无情法有情

  发布时间:2018-08-03 09:21:52


    8月2日,叶县人民法院划扣了一名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的存款。

    被执行人李某装修新房,王某等5人为其打工,工程完结后,李某只支付了部分装修费,剩余62000元至今未还。王某等人将李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王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限期履行义务,并通过电话、上门告知的方式通知李某到法院说明情况,但李某屡屡爽约,并未到场。通过对李某房产、地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李某在叶县农商银行有存款,于是执行干警将该账户进行冻结,然而,李某对冻结后的银行帐户仍然无动于衷,冻结期限过后,执行干警对该银行存款进行强制划扣。

    目前,李某已经主动联系上了法官,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不日,农民工兄弟将拿到工程款。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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