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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坐在电脑前的执行“干将”!

  发布时间:2018-08-10 09:46:31


    “陈法官,您要查询的路某微信账号已经找到,同时我们还查到了他的支付宝关联信息,支付宝账户上的钱虽然不多,但通过两个端口的交易信息足以证明其有履行能力,这是否可以作为对路某进行刑事立案及采取网上追逃措施的有力证据,请参考!”这是鲁山县法院执行局信息查控组肖治程8月7日晚上8点多发出的短信。在接到指示后,她将微信、支付宝等端口交易信息打印了出来,分类、整理、标注,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传至执行团队负责人及刑事自诉立案审查部门各一份。

    这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工作场景,但其背后却是一整套的网络信息查控操作流程,同时这也是肖治程的一个小发明。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一部分申请人主动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甚至长期躲避、规避执行的“老赖”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但在立案审查阶段,有些案件缺乏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证据支撑,如果仅依据申请人捕风捉的猜测和已被转移了的财产,连刑事立案都存在着很大的障碍,更谈不上网上追逃和刑事审判了。怎么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

    灵感来自于5月份的一个上午,肖治程接到了执行干警的一个电话,询问能否通过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查询其财付通交易记录,肖治程经询问得知执行干警因无法打通该名被执行人新的联系电话,就到移动公司调取了被执行人身份证号下的所有联系电话,并锁定了其最近在广东省某市办理的一个新手机号。很快,肖治程就查询到了该手机号关联的微信账号,同时进一步查询了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那次还查到了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中有1万多元钱,让执行干警也是喜出望外!

    自从那以后,网络查控功能逐步丰富和完善,扩展到了现代社会人们普遍离不了的智能手机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信息查控组就顺着这条线,屡试不爽,特别是用于查找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证据上更是功不可没!最近法院系统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联合开通了“天眼”追踪系统,通过被执行人最近使用手机号通话情况,就可以圈定老赖的大致活动范围。吃到信息化“甜头”的执行干警,必将结合工作实际,找到更多的实用新方法来,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再添新操作!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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