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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找到纠纷根结 当事人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8-08-16 10:01:22


    鲁山县瓦屋乡一对已经长期分居、名存实亡的夫妻,却因男方梁某(化名)拒绝签署离婚协议而迟迟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直到女方王某(化名)来到鲁山县法院瓦屋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在瓦屋法庭程法官耐心找到梁某心结之后,为二人化解矛盾,最终和平分手。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9年王某经人介绍同梁某相识,不久后二人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结婚仪式,后又在鲁山县民政局补办了结婚手续。2010年11月二人的长女出生后,夫妻感情融洽,生活和睦。然而当二人的次女出生,王某住院期间却发现了梁某与其他女子有染,双方关系破裂。王某也在出院之后不久搬回娘家居住。

    随后,王某曾多次找到梁某要求协议离婚,梁某都不予理睬,既不谋求挽回双方夫妻关系,又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来干脆南下广东打工去了。无奈的王某于2018年7月底将梁某诉至瓦屋人民法庭,请求判决离婚。瓦屋法庭程法官接到案件后便向二人邻居、亲朋打听双方情况得知,二人婚后生活和睦,经济也算富足,除了梁某曾经出轨外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同村邻居也奇怪梁某为什么一直不肯签署离婚协议,现在闹得两家如同仇人一般。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找到问题原因,程法官赶到被告家中同其促膝长谈,经过一番好言相劝,梁某才说出了心结。原来二人结婚后原告王某的弟弟买车时曾向梁某借款1.5万元,因为当时夫妻感情良好,梁某认为是自家人用钱也就没有要求王某的弟弟签署借款证明等。现在王某要离婚,却只言不提还钱的事情,梁某就赌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不肯签署离婚协议书。程法官同王某求证事情原委,王某也承认自己弟弟买车的时候梁某确实出过钱,但当时梁某口头表示是“资助”自家弟弟的,过后也从来没提还钱的事情。明白了矛盾的根结,程法官心里也就有了底。

    8月13日下午,程法官将王某和梁某约到了瓦屋人民法庭,经过一番耐心说合,双方均同意离婚,并认同程法官提议的方案:两人长女归梁某抚养,次女归王某抚养,梁某分两次向王某支付共计5.5万元抚养费,同时梁某不再追究王某的弟弟所借1.5万元欠款,双方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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