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五除”活动,汝州市法院结合上级法院的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从干警考勤、着装及会风会纪三个方面入手,采取六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奖惩办法并于6月30日开始实施。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工作日着装挂牌上岗。二是实行早八点点名制。三是执行请销假制度。四是实行各种会议签到,五是严格夜间机关值班。六是加强工作日和值班的检查督查。奖惩办法规定由对严格遵守纪律、全勤满勤干警予以表扬及物质奖励;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请销假、违反会议纪律、不规范着装、值班缺班的人员分别给予不同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党政纪处理。奖惩办法规定早间点名及与考勤有关的事宜由人事科组织落实,每季度兑现奖罚;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由监察室具体负责。
6月30日8时,汝州市法院正式实行早八点点名制,杨西庚院长主持点名,吴海松院长和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警共95人在院机关办公大楼前接受了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