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随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雷跃松将6万余元工资款交到了白某手中,一起涉及白某等6名到马来西亚出国务工人员向工程承包人追索劳务报酬的纠纷案件,在半个月的时间内便圆满执结。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听说出国务工能赚大钱白某组织其他家住鲁山县张官营镇某村5名村民,到郭某在马来西亚承建的项目工地上务工,口头约定工资为260元/人/天,并提供免费食宿、报销交通费。施工65天的工程完工回到国内,郭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但剩余的6万余元却拒不支付,白某等6人经多次向郭某索要,均被以“工程赔了、没钱”等理由搪塞,遂于2018年4月份将郭某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5月下旬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郭某依法应支付白某等6人工资款6万余元。郭某仍然拒不还款,无奈的白某于8月初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雷跃松接手案件后,通过多方查找确定了郭某新的联系方式,并借助“云送达”系统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收到执行材料的郭某感觉自己家在巩义市,鲁山县人民法院也拿他没办法,便千方百计与执行干警打时间差,继续躲藏,铁了心要把这笔钱赖掉。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等各种手段也没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避免郭某出国躲债,便及时将其列入了失信“黑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断定因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外出的郭某肯定会回家,执行干警雷跃松便安排了四名执行法警冒着高温酷暑轮流值班,自8月17日起连续蹲守在郭某家附近整整四昼夜,终于摸清了郭某的活动规律。
8月21日得到郭某已于当天凌晨4点多钟回家的消息后,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胡春生局长立即通过全省法院执行联动指挥平台,联系了郭某所在地的巩义市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同时派出执行干警雷跃松等人迅速前往,期间巩义市人民法院先行将郭某控制并移交给鲁山县人民法院赶赴的执行干警。返回鲁山县人民法院的路上,郭某仍然没有悔过之意,几次想趁机逃走均未得逞,一路上还反复装可怜,称自己没啥钱,国外包工程根本不挣钱,即便拘留15天后还得放人。
执行干警看透了其侥幸心理,便声色俱厉地告知其如果有履行能力而仍然逃避执行,不仅会被拘留,还有可能被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并打开手机调出了几份该院已经生效的拒执罪判决书。刚才还极尽抵赖的郭某神色立马慌张了起来,并反复称有朋友又给他在泰国介绍了一个小工程,并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新的工程干完了赚到钱就一定还。执行干警不为所动,而是责令他尽快想办法履行欠付白某等人的案件款,并特别提醒如果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因其被列入“黑名单”连机票都买不成,国外的工程可能也得泡汤。
这时的郭某再也沉不住气了,沮丧地对执行干警表示“如果能够放他回去,3天之内就把钱还上,只要不判刑就行。”但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并未作声。最后关头,自知无法再抵赖的郭某乖乖地通过微信和银行卡进行转借等方式在被押往鲁山县人民法院途中便将执行款凑齐,才被执行干警释放而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