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鲁山县张官营镇村民白某等人从鲁山县人民法院领回了6万余元工资款。
鲁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志强告诉记者,2014年,白某与其他6名村民到郭某所在的马来西亚一处工地务工,口头约定工资每人260元/天、免食宿、报销路费。可是工作65天后,郭某只支付了他们部分劳务费。今年4月,白某等7人多次索要余款未果后,将家住巩义市的郭某诉至法院。5月下旬,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郭某依法支付白某等7人工资款共6万余元。直到今年8月初,白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郭某依然置若罔闻。法院将郭某列入失信者“黑名单”,同时安排4名执行法警自8月17日起连续4天蹲守在郭某家附近,终于发现其行踪。
8月21日凌晨4时,鲁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全省法院执行联动指挥平台,请求巩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随后两家法院联手将郭某抓获。在押回鲁山的路上,郭某仍无悔过之意,几次想趁机逃走。执行干警打开手机调出几份已经生效的拒执罪判决书给郭某看,并提醒其拒不履行判决可能被判徒刑。车辆即将驶入鲁山境内时,郭某通过微信和银行卡转借等方式筹款6万余元转给了执行人员。鉴于郭某的认错态度,法院将其当场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