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宝丰法院自2018年5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宝丰法院紧紧依靠执行工作大格局,重拳出击破解“执行难”。
一是层层签订保证书。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先后两次召开全体执行干警会议。执行局局长与执行中队队长、队长与干警分别签订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保证书,确定各项执行考核指标,明确时间表,确保“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联动相关部门攻坚执行难。7月6日,宝丰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县各部门联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7月18日,宝丰县公安局驻宝丰法院执行警务室揭牌成立。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警务室有效发挥了公安机关信息化优势,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公安与法院执行力量打击拒执罪的无缝对接,有效破解执行工作中“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等问题。
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对其在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住高档宾馆等方面进行限制高消费。充分利用微信、电子屏等媒介对“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在繁华路段、广场公园等场所持续集中公布其姓名和照片,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以此督促“老赖”能够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加大力度清理积案。把专项活动与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活动相结合,由院领导对超期未结案件包案,逐案制定出解决方案,限期执结。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按照省法院的规定终本一批。认真排查未实际执结案件中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案件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五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把专项活动与失信联合惩戒暨曝光老赖集中宣传月活动捆在一起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营造良好执行氛围。邀请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全程见证执行过程,尤其是对有一定影响力的被执行人,重点突破、重点打击、重点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除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外,将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六是开展特殊主体专项集中活动。认真筛选事业单位、村委会等特殊主体为执行人案件,经过逐案排查,进行分类梳理,该项集中活动仍在进行中。
七是开展集中强制腾房执行行动。经过前期摸排,掌握个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坚决不腾挪房屋。8月23日上午,开展了集中强制腾房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人参与见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