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法官,还真多亏您提醒我申请诉前保全,曹某已经把7万多块钱全部拿给我了,我今天是来办理撤诉手续的。”8月28日下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一见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法官程相哲就连珠炮似的说出了这么一段话,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6年年底,家住鲁山县鲁阳镇的曹某向王某借款7.2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在他人担保下当场签订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然而到了2018年5月份约定还款期限到了,曹某却像没事儿人一样,绝口不提还款的事儿。王某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要也没能拿回一分钱,只得在8月初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瓦屋人民法庭程相哲法官接到案件后便立即约见了原告王某详细了解案情,当原告把事情原委一一陈述并拿出被告曹某签署的借条时,程相哲提醒王某:如果你有把握赢得诉讼的话可以申请诉前保全,这样不仅有利于后期执行时能够更顺利的取得胜诉权益,成功的保全也能促使被告坐下来协商调解,让案件更快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当然,诉前保全是以能够胜诉为前提的,若案件败诉或者保全错误,申请人也要就保全标的额赔偿对方损失,这也是需要仔细考虑衡量的。
原告王某听了之后说道:“他欠我的钱,借条上写的清清楚楚,当时还有人见证,这不会错!”王某又详细询问了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之后,没过几天便又重新来到瓦屋法庭正式递交了诉前保全申请书,申请对曹某的银行账户以诉状主张的标的额进行保全。
当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保全的消息反馈到瓦屋法庭时,程相哲便立即联系被告王某向其说明了情况,并表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以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果然,没过多久原告王某就打来电话称曹某已经主动找上门来,希望能够私下化解分歧,目前正等进一步协商。
28日下午,王某又来到瓦屋法庭找到程相哲,表示曹某已经把7.2万元欠款全部偿还完毕,现在要申请撤销案件,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