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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失信人被揪住小辫终于服了软

  发布时间:2018-09-06 09:58:41


    9月5日上午,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的申请人杨某一手拿着钱,一手握住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说:“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我都以为没有希望了,没想到咱执行局却一直没有忘了我的案子,实在太感谢您了!”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9年家住鲁山县中汤镇某村的杨某在梁洼镇某煤矿务工过程中因琐事同马某发生冲突,在厮打过程中被马某用棍棒戳中面部,左眼致残。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马某提起公诉,杨某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诉讼。同年12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马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7万元,当庭支付3万元,剩余4万元待马某出狱后一年内给付的调解结果。然而马某服刑期满出狱后就把偿还剩余4万元赔偿款的事儿抛之脑后了,面对杨某的追讨更是百般拖延。无奈的杨某于2014年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未查到马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也一直找不到马某的行踪,案件不得不宣布中止执行。

    今年8月底,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例行对终本案件进行查控的时候发现马某银行账户中出现了2万余元存款,便立即予以冻结,并提取了银行流水记录放入卷宗作为证据。做完了这一切,执行干警拨通了马某的电话告知其银行账户被已冻结,同时严厉警告马某其银行账户流水记录已经可以有力证明其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若不能及时履行案件款,人民法院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

    马某这边心里可纠结起来了,本想着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应该没啥事儿了,不成想这下事情却闹大了。害怕被执行干警抓捕的马某不敢露面,却托了家人与9月5日上午带着全部4万元案件款来到了鲁山县人民法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张诗童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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