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叶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郑某、李某向袁某购买柴油,款项3万元,后经袁某多次催告,郑某二人均未清偿。后经叶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郑某、李某二被告按照约定偿还袁某欠款3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郑某、李某,本着尽可能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的目的,与郑某、李某二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郑某二人一开始以确无资金还款为由再三拖延还款时间,后又屡屡爽约。9月8日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将郑某、李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调解,郑某、李某表示二人开沙场时曾购买了四艘船,现在沙场停业几年,船也正在闲置,接下来会将船处理变现以归还袁某欠款,袁某表示同意,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接下来,执行干警的工作重点将转为督促郑某、李某二人及时履行义务,以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