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你们要找的人,我们给你逮住了,这家伙都跑到云南了!”“好好,谢谢!”这是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10月30日上午听到上述消息后的对话,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方某与被执行人杜某同是下汤镇某村的村民,2015年9月,杜某以做石材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方某借款15万元,并当场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杜某却拒绝还款,方某于2016年底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立即偿还借款。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某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杜某偿还方某15万元。
判决生效后,杜某不但没有履行判决义务,还举家外出,时间一长连电话都换了号,玩起了“失踪”。苦于一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杜某,方某于2017年下半年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执行的杨法官立即通过执行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杜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是否开了公司进行全方位查控,虽未发现杜某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名下有存款,但却查到其名下有一辆新购置的奥迪牌轿车。杨法官立即查封了该车辆,并通过云送达等多种方式通知杜某,责令其交出车辆以用来偿还方某的借款。但是由于杜某一直躲避执行,经鲁山县人民法院多方查找下落,车辆均未查获,该案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遂进入了终本程序。
2018年7月份,杨法官经认真审查认为杜某在执行过程中,有财产拒不申报,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已涉嫌拒执罪,便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杜某展开了全方面的侦查,并将其列入了“网上追逃”名单。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10月3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某取交警在例行检查车辆时,意外查获杜某及其车辆,便立即将杜某抓捕归案,案件终于有了重大进展。
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遇到了困难,无法兑现自己的诺言,也应当与对方多沟通、多解释,尽量寻求对方的谅解,并多想办法补偿,可杜某跑到外地过得潇潇洒洒,还新购置了不错的车辆,全然忘记了自己借钱时的承诺和司法的判决,实属不应该。目前被执行人杜某正在与方某商谈还款事宜,同时杜某的履行情况也将作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重要考量因素,希望杜某能够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很难避免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