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积极营造氛围,多举措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据该院院长武中立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每月例会制度,制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该院特别建立了线索排查、双向移送反馈、复杂案件会商、保密等八项工作制度;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台账,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建立与纪委监委、组织、公安、检察机关的协同办理机制,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办理,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形成纵向横向互相联动的专项工作体系;对涉黑涉恶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实行审委会集体研讨机制;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提升办案实效。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法“三项规程”,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宣传,积极营造群众参与的氛围,不间断播放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理论知识……”武中立说,该院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竭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全,为石龙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