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田东红、审监庭庭长刘艳丽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就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召开座谈会。汝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于占琦、刑庭、审监庭和研究室负责人及环境资源合议庭成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汝州法院审监庭庭长渠武超首先汇报了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和涉环境资源案件收结案以及环境法制宣传等方面情况;其后,刑庭庭长李跃功详细介绍了刑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和司法复植补种基地林木补种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发挥执法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的议题展开座谈。
田东红专委表示,应加强涉环境资源保护和被告人实际种植树木的数量,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刘艳丽庭长要求汝州法院应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被告人本人实际种植树木成活率,并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能,加强对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两级法院合力共同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于占琦副院长表示,汝州法院一定会积极创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专业审判机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研究室主任智亚利、刑庭资深员额法官冯海欠结合所办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谈了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最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田东红专委做总结讲话指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两级法院要形成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合力,让平顶山的明天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