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虚假广告被开罚单 异地执行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8-11-30 16:19:08


    广告行业的发达,既给商家带了丰富的收益,又给消费者了解商品增添新的渠道。但是虚假广告的出现使得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误判,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内蒙古某公司在推广产品时做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经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对该公司做出罚款及滞纳金共计12万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并未及时缴纳罚金,叶县工商局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收到该案后,叶县法院依法向企业发出催款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限期履行义务,但内蒙古某公司均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执行法官依照有关法律条例,向该企业做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接到通知后,内蒙古某公司缴纳了10万元罚金,但剩余12万元一直未清偿。无奈之下,叶县法院四名执行干警,不远千里前往内蒙古,联合当地税务部门、工商部门,调查了解该公司近期的经济情况。执行干警通过上门与该企业负责人、律师沟通,给其分析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该企业同于当天将执行款全额划拨至法院专用账户,至此案结。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0319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