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叶县法院3名执行干警赶往浙江省昆山市,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并督促刘某当场履行了义务。
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刘某于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于某剩余工程款6.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刘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执行干警一直千方百计寻找他的下落。
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该院执行局立即安排部署,3名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驱车赶往昆山。到达当地派出所后,执行干警通过调取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等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的朋友李某近期在派出所办理了暂住证。随后,执行干警在李某住处蹲守两天,终于等到了被执行人刘某。
在当地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刘某被拘传至法院。在昆山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为被执行人刘某分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的后果,最终促使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支付于某5万元工程款,于某放弃其他请求,本案结清。刘某当场用微信向申请人支付5万元,本案至此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