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周六晚6点,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郭天立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称失信被执行人赵某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有一起案子正在执行中,赵某此刻就在鲁山法院。警情就是命令,郭天立法官立即联系团队的同事,接到任务的同事们很快就从家里赶来协商方案。
气温骤降,寒风刺骨,执行干警们没有丝毫退缩,郭天立法官再次联系申请人以确认当事人的位置,并与同事们做好分工。大家啃着面包,就着矿泉水将卷宗再次整理回顾。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赵某、张某的纠纷缘起一桩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诸执行至今,被执行人赵某仍有数十万元的债务未履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催促其按时还款,赵某态度消极,多次推脱。在将赵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其高消费后,汝州法院依法决定对赵某采取拘留措施。
车子停在鲁山法院门口,得知赵某就在院内,执行干警看准时机进入院内,在执行局办公室找到了赵某,说时迟那时快,赵某欲从侧门溜走,执行干警眼疾手快,将赵某挡在楼梯口,截断了其逃跑退路,最终将赵某成功拘留。带回的路上,执行干警又对赵某释法明理,说明了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赵某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将赵某成功送拘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目前,赵某家人正积极与李某协商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