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远在江苏省涟水县的河南省汝州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法官,将一张60万元现金的照片发至执行局综合科工作群,向大家报告成功的喜讯。
被执行人强某某借用林州某建筑公司资质承建汝州市某小区,拖欠汝州市某水泥制品公司129万元商砼款,拒不支付,汝州市某水泥公司向汝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强某某与林州某建筑公司连带偿还汝州市某水泥制品公司商砼款129万元及利息。但二被告均未按判决书履行,无奈,汝州市某水泥公司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二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并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未查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强某某的家还远在千余公里之外的浙江省桐乡市,传统调查困难重重。在规定的期限内,二被执行人既没有履行义务也没有申报财产,汝州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二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迫于执行压力,2018年7月,被执行人强某某之父到汝州法院,提出用自己在江苏省涟水县的房产为儿子强某某执行担保,在签订完执行担保协议后,申请执行人对远在千里之外的担保房产不放心,于是申请法院前往调查核实。
2018年8月份,汝州法院指的执行法官一行奔赴685公里外的江苏省涟水县,对担保财产进行调查落实。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强某某之父竟在向法院担保不久将该房产悄悄变卖于他人。而法院回头再找强某某的父亲时,他已被公安机关另案刑拘,执行工作再一次陷入困境。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灰心,而是继续实地进行走访,发现原担保房产隔壁另有一套房产系被执行人强某某妻子刘某所有,在核实后果断将被该套房产予以查封。
2018年12月初,执行法官和带领评估机构专业人员第二次奔赴涟水,进行测绘、评估,并张贴评估拍卖公告,准备评估后挂网拍卖。随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1月13日,在传统的腊八节,执行法官仍不辞辛苦第第三次奔赴涟水。被执行人强某某将60万元巨额现金凑齐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同时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汝州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该房产予以解封。至此,一起跨省执行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