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边将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一边对执行干警说道:“陈法官,这次我可是把钱都结清了,你们不会再找我了吧?那次大过年的你们来我家,可让我在亲戚朋友面前丢大人了。”
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某村的李某自2016年12月在平顶山某制衣公司务工,直至2017年9月经结算该公司尚欠李某工资5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出具了欠薪证明,并承诺有钱了就给李某送过去。然而一年过去了,李某也没有拿到一分钱,只得于2018年9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确定平顶山某制衣公司应支付李某5万元工资,法定代表人王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李某带着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上门讨要工资,依然吃了闭门羹,不得已于2019年1月中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便依规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平顶山某制衣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王某履行法律义务,却未得到任何回应。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展开调查得知,平顶山某制衣公司早已停止经营,公司财产因未缴纳房租抵押给了房东,经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法定代表人王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陷入了僵局。
2月19日下午即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执行干警得到消息称有人看到被执行人王某在马楼乡某村的家中出现,执行干警立刻上报取得领导支持,随即带领法警上门准备对王某实施抓捕。当执行干警一行赶到王某家中的时候看到其家人正在招待亲友,唯独不见王某。经询问,王某家人表示王某已经外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对于其去向也是一问三不知。离开时,执行干警又叮嘱王某家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否则很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当天晚上,执行干警便接到王某打来电话称愿意向李某支付工资,只是最近手头不宽裕,希望执行干警能够同申请人协调先支付3万元,剩余部分缓期支付。原来,执行干警离开之后,王某便接到家人电话得知了执行干警的行动,明白如果依旧不履行法律义务,早晚得进拘留所。王某赶紧筹集了3万元现金,又同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心里才踏实了一点。
次日即正月十六一大早,王某便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向申请人李某支付了3万元案件款,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就剩余工资支付时间达成了一致。2月27日下午,王某又带来了剩余全部2万元案件款,宣告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