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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送传票 终在周末成功送达被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16:08:16


    “法官,我听说盛某今天晚上可能去一个饭店吃饭,你们今晚能不能去把传票发给他?”4月14日周日下午16时,湛河区法院法官接到提供线索的电话。

    原来,马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盛某诉至湛河区法院。但传票的送达十分不顺利,盛某多次不接送达人员的电话,而马某又不知盛某住址详细的单元、楼层和门户号,导致多次直接送达未果。其后,马某提供线索称盛某居住在新华区焦店镇东果店村。送达人员前往该村寻找盛某时,却被告知该村并无此人。送达人员想到焦店镇还有西果店村,盛某是否可能是西果店村人?为确保准确,送达人员随即到焦店镇西果店村打听询问,得知盛某果然系该村人且在砖厂上班。送达人员又迅速赶往砖厂,但被告知盛某不在厂内。送达人员便留下了联系电话,请砖厂人员转告盛某前往法院领取传票,但盛某仍迟迟不现身。

    4月14日下午16时许,案件承办法官突然接到马某的电话,称盛某晚上要前往一饭店吃饭,但不清楚具体是哪个饭店,并询问法官可否前去送达传票。得知消息后,承办法官迅速通知送达组人员做好送达准备,在法院等待通知。18时20分,马某的电话再次打来,称盛某在平郏路口的一家农家乐吃饭。送达人员便立即与法警赶往平郏路口,与原告一起查找了多家饭店后,终于在某饭店内找到了盛某。几经周折,该案传票送达工作终于顺利完成。

    法官提醒:送达作为审判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判决结果能否及时传达,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原告在提起诉讼时,要尽量准确确认被告详细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准确、快速送达提供基础;被告在参与诉讼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准时参与诉讼活动,正确承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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