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到市高新区,对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市科技创新局局长赵会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明、中院机关党委书记赵学军、卫东区法院院长李俊峰等陪同调研。5家企业代表、2家知识产权创新平台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研中,刘冠华院长实地察看了神马尼龙化工公司技术开发、生产、转技术产品应用情况,并来到猪八戒网平顶山共享服务中心和平顶山西交大技术转移公司,详细了解了知识产权创新平台的发展现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明主任介绍了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情况;赵会杰局长介绍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建设等情况。与会企业代表就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了发言交流,并对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冠华院长指出,创新技术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但司法保护具有“主动服务、被动保护”特点,需要与行政执法的主动性、企业自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性互相配合,形成保护创新技术的合力。刘冠华院长指出,一要增强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创新健康发展,强化产权保护是关键,企业要不断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加大专利和商标的申请注册力度,运用法律手段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二要加强技术产业管理。积极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依托知识产权创新平台等条件,扎实研发和推广高精尖专利技术,打造标志产品,形成品牌效应,塑造企业龙头地位。三要发挥好职能作用。以政府监督为主导、同业监督为辅助、行业自律为基础、司法保障为后盾,为企业专业创新发展进步营造更好的市场基础和文化底蕴。
刘冠华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