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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传达贯彻全市法院第七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07-25 15:21:13


    平顶山法院网讯 卫东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传达全市法院第七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五条意见。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学军传达了全市法院第七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刘志国讲话并提出五项要求。

    一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干警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品德,鼓励干部一心思廉、静心养廉、全心求廉,真正把廉洁化作自觉行动。坚持做好案例警示,通过全面剖析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

    二要建立适时提醒机制。要常吹廉政风,适时提醒干警珍惜神圣的审判职业,珍惜温馨的家庭生活。真正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及深入开展“五除”活动,做到入脑入心,时刻警醒自己,不越雷池一步。

    三要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做到任务细化分解到位,工作检查考核到位,个人责任追究到位,切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岗位和重大、敏感、热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的人员,并对所有的再审改判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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