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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黑名单”3天就还款

  发布时间:2019-06-27 17:30:35


    “法官,我不躲了,也不跑了,我愿意把钱全部还了。”6月24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来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原来,刘某借好友张某50万元,在偿还1万元后玩起了“失踪”。张某多次联系刘某未果,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齐某剩余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不但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还采取外出务工的方式规避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但刘某仍然置之不理,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天后,刘某便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要求还款。他说:“被列入‘黑名单’后,我已无法正常生活,每日担惊受怕。我愿意把剩下的钱一次性支付给他。”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2019年06月27日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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