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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9-09-05 08:52:06


    近日,在叶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引导下,两名申请人通过提起刑事自诉,促使被执行人刘某与其达成和解协议。

    刘某先后向5人借款近百万元,因迟迟不还款,5人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但刘某对此置若罔闻。

    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在县城经营的生意是盈利的,属于典型的有钱不还。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始终不露面。后来,执行法官经不懈努力,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近4个小时的调解下,其中3起案件达成了和解协议。另外两起案件调解无果,执行法官决定对刘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刘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引导两名申请人搜集了刘某涉嫌拒执罪的相关证据,分别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刘某表示先偿还10万元。两名申请人见其有偿还之意,便当场与其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同时撤回了刑事自诉。

    据了解,叶县法院执行局注重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同时加大对拒执罪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和微信公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震慑力,促使当事人敬畏法律,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李晓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2019年09月05日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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