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证人员现场见证,强制腾房。该院执行局局长马仲平和法警队主管领导简春刚带领多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对屋内物品进行排查、清点,最终经当事人确定无误,在代表委员和公证人员见证下,将一处门面房强制腾空,并顺利交付权利人。
2005年,张某在宝丰县商业总公司改制时购买了位于宝丰县城某处两间门面房,并依法取得房产证。2015年,张某装修两间门面房时,乔某说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带人更换门锁,占有该房屋。随后,双方就此争议诉至法院。2018年9月11日,该院作出判决,要求乔某停止侵权,将房屋返还张某,并一次性支付房租损失9.8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乔某一直没有交付房屋,也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张某于2019年2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乔某竟玩起了失踪。后承办法官黄霄根据线索,与同事多次蹲守,终于在家门口碰见了接老母亲回家居住的乔某妻子。乔某妻子表示不想让母亲知道此事,拒绝与黄霄谈论此案,但黄霄没有放弃,释法说理,经过不断努力,乔某妻子终于愿意腾房,但之后仍未腾空,于是该院安排强制腾房,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