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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远程庭审四起刑事案

  发布时间:2020-02-21 17:01:05



    受疫情影响,为有效解决刑事案件被告人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领导班子带头,创新担当,积极探索和推进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审判”模式审理刑事案件。

    2月19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俊生担任审判长,新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江峰,员额检察官闫爱玲等人分别担任公诉人,通过互联网开庭模式,依法分别公开开庭审理4起刑事案件。中午12点,审判、公诉、被告人分别进入网络审判庭,庭审准时进行。庭审通过远程信息传输技术实现视频、音频的同步传播、录制,确保审判公平公正,随着庭审进程视频在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之间流畅切换,庭审画面及声音完整清晰,现场证据展示和质证过程全流程展现。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同步做好审判工作,该院运用网上开庭系统审理案件,该系统支持客户端、手机App和小程序三种登录方式,实现了没有被羁押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开庭审理工作,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出行直接接触疫情的风险。

责任编辑:张诗童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今日头条官方账号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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