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局长,您好!我是湖北农民工代表王某……我代表36名农民工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日前,一封来自湖北的感谢信被送到了宝丰县法院执行局。
2017年1月22日,王某某向平顶山市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在宝丰县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实地了解等手段发现,该公司已歇业多年,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已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因此,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该案件终结执行,但该院领导十分重视,执行干警想方设法推进执行进程。该院执行局局长叶鹏、案件承办人连峰也多方沟通,多次赴该公司所在地相关单位查找财产线索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去向。虽查找无果,但王某看到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决心,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
为让以王某为代表的农民工们过个好年,执行干警逐级汇报,向宝丰县委政法委申请到司法救助款项1万元。王某为表达谢意,寄来了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