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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执行护航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3-19 09:15:12


    “钱我已经拿到了,感谢法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3月14日,叶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该县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群众的感谢,是对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最大认可。

    某混凝土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件,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名下有汽车一辆。在查封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该车因抵押贷款无法拍卖,张某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认真梳理张某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并做好案件跟踪,及时答复申请执行人问题,鼓励其积极寻找执行线索。终于,执行法官重新调取证据,发现张某还有另外一辆汽车,该车虽没过户,但原车主已跟张某签署了车辆买卖协议。法院立即作出执行裁定,查封了该车。随后,执行法官督促张某将查封车辆开到法院。

    然而,该车经拍卖,不足以偿还欠款,张某此时也不知去向。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络、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并与张某的妻子、亲友沟通,鼓励他们劝说张某。法律的高压态势、亲友们的劝说,最终让张某的思想发生了转变。2019年12月,张某主动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给付了50万元,并承诺剩余30余万元也马上偿还。2020年3月,张某支付了剩余欠款,这起纠纷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20年3月19日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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