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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为老人送去赡养费

  发布时间:2020-03-27 16:37:15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拿到了赡养费,还亲自送上门来。”3月25日下午,执行干警将执行到位的6000元赡养费送到了孙老太的家中。

    据了解,孙老太年过九旬,生活不能自理,膝下两子一女却无人赡养,故起诉至叶县法院。案件经过二审,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判决孙老太跟随二儿子焦某二生活,大儿子焦某一和女儿焦某三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大儿子焦某一按期支付了赡养费,而女儿焦某三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无奈之下孙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女儿焦某三支付一年的赡养费6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却遇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执行法官便多次电话联系焦某三对其做思想工作,以教育感化、释法明理为主,向其言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违法行为。经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诫,焦某三最终愿意支付赡养费。3月25日下午,焦某三的丈夫来到法院,主动给付6000元赡养费。执行法官考虑到孙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又急需这笔钱,便第一时间将赡养费送到老人家中。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20年3月27日 第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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