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失信对我影响太大了,贷款都贷不到,我现在就去把问题解决了。”近日,被执行人陈某在电话里对叶县法院执行法官焦急地说道。该院执行法官通过对陈某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2019年9月,陈某向朋友张某借款5万元,并写了借条。后张某讨要欠款,陈某一直未还,张某向叶县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后,陈某迟迟不履行和解协议,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陈某依旧以各种理由推诿。后经网络财产查控和相关部门查询,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执行法官发现陈某在某地区进行高档消费,便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陈某在贷款时遇到阻碍,急忙主动联系法院,偿还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