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坚持树立司法为民形象,不断落实司法为民制度,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践行到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新华区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其中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将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等思想落实到行动中。
作为党的审判机关,只有坚持司法为民这一根本要求,才能彰显人民法院的自身作用,实现人民法院的基本功能。因此,新华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与执行中不断强化为民意识,一切工作都充分做到尊重民意、服务民众、维护民权,长年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