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新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法院重点、难点工作。涉及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时作专题汇报,争取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认真做好接受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工作,为检查、视察工作提供便利。积极反映情况,如实解答问题,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和意见。
三是围绕法院的重点工作,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必要的调查研究等工作。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四是按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并将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及时答复。对提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要重点研究落实。坚持对关注案件、提出意见、反映问题较多的进行单独走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联络活动,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与联络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联络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六是强化联络督查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新华区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李光任组长,常务副院长武国立任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把联络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与年度奖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