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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积极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发布时间:2020-07-03 16:59:27


    6月30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恶势力犯罪集团周某某诈骗案、窦某某组织卖淫案、胡某某诈骗案、陈某某诈骗案、恶势力犯罪团伙冯某某诈骗案等5案进行集中宣判,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十五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此次集中宣判,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高度关注,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宝丰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审判,忠诚履职,攻坚克难,确保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后胜利,为宝丰县域秩序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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