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平顶山市卫东区五条路社区的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原来,卫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将法庭“搬”进了社区,原告某物业公司因业主张某长期拖欠物业费将其起诉至法院。
因此案比较有代表性,同时也为了减少诉累,法院通知双方就近在社区开庭,以达到以案说法,向社区业主进行法治宣传的目的。
经法官和社区工作者共同释法和沟通协调,原、被告达成共识,解决了诉争问题,原告当场撤诉。
法官表示,物业合同纠纷具有普遍性,产生争议的主要因素在于缺乏沟通。很多业主都会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消极对抗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因收入受限,服务质量也随之下降。因此,消极对抗对大家都不利,还是要互相理解、多多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