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庭审刚结束,宋某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却被执行人员留住,并现场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宋某感受到强大压力,当场履行11万元执行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2020年,因资金周转困难,张某向蒋某借款20万元,由宋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归还,蒋某便诉至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最终,该院判决张某偿还20万元借款,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宋某避而不见,迟迟不履行判决。后在该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宋某与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宋某仍不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4月15日,执行干警得知长期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宋某正在该院参加庭审,遂在庭外等候,待庭审结束后,对宋某采取强制措施。戴上冰凉的手铐,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筹集11万元现金,与蒋某再次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