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明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宝丰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陈锐峰的手中,并连声道谢。
2017年以来,原告明某一直随被告陈某从事挖掘机驾驶工作。2019年8月9日晚,明某作业时遭遇山石塌方,导致双腿受伤。因明某和陈某未能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便将陈某起诉至宝丰县法院。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人员在征得明某同意后,将案件信息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分案至调解速裁团队。陈锐峰了解情况后,指导调解员多次与陈某沟通,向其释法明理。最终,明某和陈某达成协议,陈某当庭履行8万元赔偿款的义务,明某申请撤诉,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近年来,为妥善高效化解纠纷,宝丰县法院立案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耐心细致地调解,缩短了化解纠纷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充分体现了高效、务实、为民的司法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