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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解群众之所需

  发布时间:2021-04-22 08:35:51


    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维护百姓合法权益。4月20日,该院速执团队执结了一批农民工欠薪案件。

    2016年3月,王某某在承建某工程期间,雇用了孙某、蔡某某等13位农民工。因王某某拖欠孙某、蔡某某等人工资共计3.9万余元,孙某、蔡某某等人将王某某诉至法院。该院受理案件后,立即主持调解,王某某分别与孙某、蔡某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某某迟迟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给付欠款,孙某、蔡某某等人分别于今年4月8日至4月16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分至该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后,承办人员发现王某某账户有余额,遂立即对此账户进行冻结。4月20日10时许,承办人员得知王某某已回到家中的消息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至王某某家中,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承办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王某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并开始积极筹款。承办人员也通知孙某等人到法院领款。直至晚上7时,孙某等人陆续到达法院将执行款一一领走。

    两地警方视频调解  款退了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21年04月22日 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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