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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坚持“低碳办公”打造“节约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1-09-22 11:13:28


    平顶山法院网讯  长期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理念,全院干警不断加强节约意识,坚持“低碳办公”,合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降耗,着力打造“节约型法院”。

    一是开展节能教育。该院及时召开节能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在各个显著位置,如:开关、水笼头等张贴节约警示语等,大力宣传节能降耗,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将节能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该院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注重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目标责任制。院长与各部门领导带头树立节能榜样,提出节能规划,制订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按照该院实际情况分配任务,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四是认真开展节能工作。全院干警从点滴做起,节约办公用费、节约办公消耗、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降低公务用车费用等,身体力行切实将节能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人人节能、事事节能、处处节能”。

    全院干警切实加强节能工作,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加快了该院“节约型法院”建设的脚步。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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