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河南法制报记者获悉,近年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2020年至今年5月份,两级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398件,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据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邢智慧介绍,该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为抓手,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两级法院综合运用自由刑与罚金刑,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共处罚金952.8万元,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330.48万元,判处赔偿资源破坏损失3606359元,生态修复补偿费47930元,判处两名被告人复植补种树木22350棵;缩短结案时间,多项审理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该市两级法院还依托机构改革,统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已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案件“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为增强队伍专业素养,该市多次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促进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共治工作合力。
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利,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深入基层巡回办案机制。2020年以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先后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共计68人次,将巡回办案转化为深入基层、调查走访、探查案件真相的实际行动,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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