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汝州市法院接到上级法院关于“围绕张国庆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自9月30日起在本院开展此项警示教育活动。
9月30日上午,该院首先将《河南法制报》第三版狱中忏悔系列之《张国庆狱中忏悔》粘贴在汝州法院网供大家阅读,并于当天上午上午召开中层会,会上传达了上级法院通知,结合张国庆《狱中忏悔》展开讨论,分析张国庆蜕历程的原因,结合自身岗位,在算好人生六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上纷纷发言,每位与会者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会议结束后,要求各部门召开专题会,展开讨论。
按照工作安排, 10月上、中旬,该院将组织干警进行再学习,再讨论,每位干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该院院监察室对警示教育工作负责督导检查,以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