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方当事人进群后修改备注,现在进行庭前质证。”8月11日上午,汝州市法院钟楼法庭书记员王亚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微信群方式顺利完成了庭前质证工作。当天上午,该庭承办法官李亚芳利用云上法庭远程审理了该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某物流公司、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两被告公司住所地分别位于山东省和深圳市,且均委托公司员工作为诉讼代理人。考虑到疫情防控需求,也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李亚芳决定建议双方当事人采用网上开庭方式进行审理,经过电话沟通协商,原被告均表示赞同。庭审当日,王亚锋为确保远程开庭能高效顺利完成,早早检查网络线路,电话告知注意事项,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主动建立微信群,主持完成质证工作,后法官仅用30分钟时间便顺利完成了庭审。
仅在3天内,法庭便采用微信调解案件7件、云上法庭审理案件4件,真正做到了防疫开庭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