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汝州法院三项措施为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预热

  发布时间:2011-10-09 10:07:02


    平顶山法院网讯  9月下旬以来,汝州市法院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召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预通知”精神,采取三项措施为再学习再教育活动预热:

    一是通过手机短息、电子大屏对即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在干警中进行宣传,达到人人知晓。二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资料粘贴在汝州法院网队伍建设法苑文化栏目,供大家参考学习。三是在9月30日的院务会议上,传达了最高院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高院、平顶山中院的要求,安排以部门为单位,对本部门以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并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为即将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奠定基础。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0223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